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《关于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》(乌教办通〔2022〕39号)文件精神,按照“考生自主申请、旗县市区教育局复审、市教育局审核”的程序,符合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共279人(其中:填报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考生117人、填报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市分校考生34人、填报北师大附中考生128人)。按照考生中考成绩,为保障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,经研究决定:
中考分数在520分及以上的考生,须参加正常网报并填报所申请的高中学校(仍占用学校招生正式计划),正式录取后同等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“免除三年住宿费”政策,不占用贫困家庭学生单招计划。如遇到特殊情况,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志愿统筹解决。
中考分数在519分及以下的考生,依据考生填报志愿,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,以上学生不再参加网报(录取名单附后)。
附件:乌兰察布市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取名单
乌兰察布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